RoHS认证3.0(欧盟2015/863)增加四种新限制物质RoHS 3(欧盟指令2015/863)增加了第11类(全能)产品,并增加了四种新的限用物质 - 所有邻苯二甲酸盐,四种邻苯二甲酸盐主要用作绝缘增塑剂,并列入SVHC(高度关注物质)的REACH清单。因此,RoHS 3的扩展清单如下:镉(0.01%)铅(0.1%)汞(0.1%)六价铬(0.1%)多溴联苯(PBB)(0.1%)多溴联苯醚(PBDE)(0.1%)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0.1%)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0.1%)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0.1%)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0.1%)免除延期:值得注意的是,医疗器械的延长期为两年,符合RoHS 3标准:“自2021年7月22日起,DEHP,BBP,DBP和DIBP的限制将适用于医疗器械,包括体外医疗器械,以及监测和控制仪器,包括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第11类产品包括其他类别未涵盖的所有其他电子和电气设备,包括两轮车辆,电子尼gu丁输送系统(ENDS),如电子香烟,大ma蒸发器和vape笔,还包括工作电压低于250V的电缆。
RoHS限用物质(6 + 4)RoHS规定了以下10种限制材料的最高含量,前六个适用于原始RoHS,而后四个适用于RoHS 3。镉(Cd):镉用于电子设备,汽车电池,金属涂料和颜料,已知的人类致癌物,影响多器官系统。铅(Pb):铅用于焊料,铅酸电池,电子元件,电缆护套,X射线屏蔽和阴极射线管玻璃。已知的人类致癌物,影响神经和肾脏系统。注:当用作钢,铝,铜中的合金元素时,RoHS 0.1%铅含量可免除; 在特定焊料中; 到2024年,在特定的玻璃和陶瓷应用中。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RoHS附录III铅豁免。汞(Hg):汞用于电池,开关,恒温器和荧光灯,已知的人类致癌物,影响多器官系统。六价铬(Cr VI)铬VI用于镀铬,染料和颜料,虽然某些形式的铬是无毒的,但六价铬可在多种器官系统中产生毒性作用。多溴联苯(PBB):PBB也称为同类物,是计算机显示器和电视塑料外壳中的阻燃剂,它们通过蒸发在室内灰尘和空气中被发现。已知的人类致癌物质会影响内分泌系统。多溴联苯醚(PBDE):与PBB类似 - 添加到塑料外壳中使其难以燃烧,已知的人类致癌物质会影响内分泌系统。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DEHP用于软化电线和医用管中的PVC和乙烯基绝缘材料,已知的人类致癌物,影响免疫和生殖系统。邻苯二甲酸苄基酯(BBP):这些用于软化电线上的PVC和乙烯基绝缘材料。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DBPs是用于软化电线上PVC和乙烯基绝缘材料的二邻苯二甲酸酯系列的一部分。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这些也用于软化电线上的PVC和乙烯基绝缘材料。
——明确了组织应通过实施持续改进,改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持续改进可包括加强过程输出与产品和服务的一致性,以提升合规输出的水平、减少过程的变差。这是为了提高组织的绩效并为顾客和相关方带来好处——组织应考虑分析和评价过程和管理评审的结果,以确定是否需要实施持续改进的措施。组织应考虑对改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必要的措施——组织可考虑许多方法和工具来开展持续改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六西格玛、精益或改善——作为持续改进活动的成果,组织应看到产品、服务、过程的改进和管理体系绩效与有效性的改进
最高管理者应证实其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通过:——对保护员工的与工作相关的健康和安全承担全部职责和责任——确保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相一致——确保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和要求融合组织的业务过程——确保可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通过协商、识别以及消除妨碍参与的障碍或障碍物,确保员工及员工代表的积极参与——就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进行沟通——确保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指导并支持员工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做出贡献——通过系统地识别和采取措施以应对不符合、机遇以及与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和风险,包括体系缺陷,确保及促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证实其领导作用——在组织内培养、引导和宣传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文化本标准所提及的“业务”可从广义上理解为涉及组织存在目的的那些核心活动
最高管理者应与组织各层次的员工协商后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包括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以预防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的承诺,并适合于组织的宗旨、规模、所处的环境以及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机遇的特定性质——为制定职业健康安排安全目标提供框架——包括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包括利用控制层级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承诺——包括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包括员工及员工代表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决策过程的承诺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保持文件化信息并可获取——向组织内的员工沟通——适当时,可向有关相关方提供——应定期评审以确保持续的相关性和适宜性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由所有相关层次和职能部门的员工和员工代表(如有)参与(包括协商)建立、策划、实施、评价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应:a) 提供参与所需的机制、时间、培训和资源;b) 及时提供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清晰的、可理解的和相关的信息;c) 识别和消除妨碍参与的障碍或障碍物并最大限度地降低那些无法消除的;注1: 障碍和障碍物可能包括没有对员工的输入或建议作出回应,语言或读写障碍,报复或报复的威胁以及使员工丧失参与信心的或妨碍员工参与的方针或做法。d) 特别强调非管理类员工参与下述活动:1) 确定他们参与和协商的机制;2)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见6.1,6.1.1 和6.1.2);3) 控制危险源和风险(见6.1.4) 的措施;4) 识别能力、培训和培训评价的需求(见7.2);5) 确定需要沟通的信息以及如何沟通(见7.4);6) 确定控制措施及其有效应用(见8.1,8.2 和8.6);7) 调查事件和不符合并确定纠正措施(见10.1);e) 特别强调非管理类员工参与协商下述活动:1) 确定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见4.2);2) 制定方针(见5.2);3) 适用时分配组织的岗位、职责、责任和权限(见5.3);4) 确定如何应用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见6.1.3);5) 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见6.2.1);6) 确定外包、采购和分包商的适用的控制方法(见8.3,8.4 和8.5);7) 确定哪些需要监视、测量和评价;(见9.1.1);8) 策划、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方案(见9.2.2);9) 建立一个或多个持续改进过程(见10.2.2)。注2: 参与可能包括,适用时,积极参与健康安全委员会和员工代表。注3: 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劳工标准建议无偿向员工提供个人防护用品(PPE)以消除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妨碍员工参与的一个重要障...
策划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 组织应考虑到4.1 所描述的因素(所处的环境)、4.2 所提及的要求(相关方)和4.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确定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以便:a) 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够实现其预期结果:b) 预防或减少不期望的影响;c) 实现持续改进。组织应考虑在策划过程中员工的有效参与以及,适当时,其他相关方的参与。确定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时,组织应考虑:a)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及其相关联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见6.1.2.3)和机遇(见6.1.2.4);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见6.1.3) :c) 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能够影响实现预期结果的风险(见6.1.2.3 )和机遇(见6.1.2.4):对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连同组织及其过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组织应评价相关的风险并识别相关的机遇。若是有计划性的变更,永久性的或是临时性的,该评价应在变更实施前进行(见8.2) 。组织应保持:-需要应对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职业健康安全机遇的文件化信息:—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需过程(见6.1.1 到6.1.4)的文件化信息,其程度应足以确信这些过程按策划实施。
——危险源辨识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过程,以持续积极地对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危险源辨识过程应考虑但不限于:a)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和情形,包括考虑:1) 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材料、物质和物理条件:2) 因产品设计而产生的危险源,包括研究、开发、测试、生产、组装、施工、服务交付、维护或处置;3) 人为因素;4) 工作实际是如何完成的;b) 紧急情况;c) 人员,包括考虑:1) 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及其活动,包括员工、承包商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2) 在工作场所附近的可能受到组织活动影响的人员;3) 在不受组织直接控制的地点的员工;d) 其他问题,包括考虑:1) 工作区域、过程、安装、机器/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它们对人员能力的适应性;2) 在工作场所附近发生的由工作相关的活动造成的组织控制下的情况;3) 在工作场所附近发生的可能对工作场所中的人员造成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的不受组织控制的情况;e) 组织及其运行、过程、活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见8.2) 实际或有计划的变更;f) 危险源知识和危险源信息的变更;g) 组织内部或外部曾经发生的事件,包括紧急情况及其原因;h) 工作组织形式和社会因素,包括工作量、工作时间、领导作用和组织文化。——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风险的评价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过程,以便:a) 评价已识别出的危险源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此时须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以及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b) 识别和评价与建立、实施、运行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风险。其风险可能来自于4.1 所识别的问题和4.2 所识别的需求和期望。组织用于评价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方法和准则应在范围、性质和时机方面进行界定,以确保其是主动的而非被动的并且以系统的方式运用。应保持和保留这些方法和准则的文件化信息。—...
组织应针对其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以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见条款10)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a) 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一致:b) 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c) 考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职业健康安全机遇以及其它风险和机遇的评价结果;d) 考虑与员工及员工代表(如有)协商的输出;e) 可测量(可行时)或可评价;f) 得到监视;g) 予以清晰沟通(见7.4);h) 适当时予以更新。
—— 持续改进目标组织应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与有效性,以:a) 预防事件和不符合的发生;b) 宣传正面的职业健康安全文化;c) 提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适当时,组织应确保员工参与实施其持续改进目标。——持续改进过程组织应在考虑本标准描述的活动的输出的基础上,策划、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持续改进过程。组织应与其相关的员工及员工代表(如有)沟通持续改进的结果。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持续改进的证据。
在国内,组织都是将各个管理体系进行整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为ISO标准,均使用了高阶结构,为体系的整合提供了便利。表2将三个体系的框架进行了对应于合并,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