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AP验厂
什么是WRAP验厂?
WRAP为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组织(Worldwide Responsible Apparel Production),制定该体系的目的是要求企业独立监督并确保产品在合法、人性及道德条件下生产,符合社会责任规范,加入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的零售商自愿同意,他们及其供货商企业须根据上述标准通过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认证。
WRAP验厂认证产生的目的及发展情况
WRAP是由四个英文字的缩写结合而来。原文是WORLDWIDEREPONSIBLEAPPARELPRODUCTION,中文译意是「负责任的全球成衣制造」。
现时,WRAP认证计划已经获多个着名品牌认可,如Sara Lee、Jockey、Russell和Costco等。除此之外,不少国际及本地机构如香港纺织业联会、香港出口商会等均接纳此认证计划,预期将有更多零售商和品牌广泛接受WRAP,并将之取代各自订立的守则。
无可置疑,道德生产将会是品牌和买家选择供应商的主要条件。假如你的企业现在仍未开始为履行社会责任作准备,将可能减低获得新合约的机会。
在服装制造业市场,主要买家和品牌各自订立不同的行为守则,例如Levi Strauss & Co.的Global Sourcing and Operating Guidelines、Adidas-Salomon的Standards of Engagement和Gap Inc.的Code of Vendor Conduct等。然而,在厂商满足个别客户的要求时,并不等同符合另一客户的要求,这往往令厂商感到无所适从。由此可见,业界有需要制订一套通用的守则以协助厂商展示一致性的规定,这正是WRAP于2000年推出的原因。
环球服装生产责任组织由美国服装与鞋类产品协会(前美国服装生产者协会)于1997年始创,是一个独立的非牟利机构,及后发展至2000年7月起由独立的董事会所监管。wrap验厂计划之目的是以标准独立监管及认可工 厂的符合性,确保工厂在合法、人道及道德的情况下制造缝制产品。
工厂审核是确保生产环境符合WRAP生产规范的最有效方式。
零售商和品牌持有者对WRAP的认知和接受度在不断地提高,当中有很多是借助Intertek进行企业社会行为守则制定并监督审核的公司。其供应商在通过 WRAP认证之后,可以避免重复的社会责任审核,从而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成本。
WRAP认证过程中审核机构的职责
工厂应向 WRAP 递交注册表并缴付注册费后,认证程序开始启动。
工厂须需填妥《工厂自我评估资料手册》中的三份表格,并把副本递交给认证机构及WRAP备案,包括:工厂简介问卷;生产原则问卷;工厂符合性检查单
在工厂完成了上述文件后,工厂必须能够证明履行原则的程序已执行至少四十五天(新工厂为九十天),然后便能与认证机构 联 系预定审核日期。
一并把下列文件递交给机构:已填妥的认证机构工厂审核报价申请表由WRAP 给工厂的缴费核实电邮通知收到已填妥的审核报价申请表后,认证机构将根据所提供的工厂详情,寄发工厂一份正式的审 核报价申请表。审核公司会一并将发票寄发,当审核费用缴纳之后,认证机构将有专人通知工厂核实审核安排。
从注册之日起,工厂须在六个月内完成审核并达到认证要求。如果工厂没有按期达到认证要求,则需要重新申请,再次申请认证时 ,工厂必须向 WRAP 重新注册并缴纳注册费。
认证机构完成实地原则符合性评估后,如果有不符合项,审核员会在离开工厂前向工厂提供一份书面的改善行动要求,并在十个工 作日内亦会将一份正式的工厂监察报告全本提供给工厂及WRAP认证委员会。
在完成实地符合性评估后,认证机构 会向WRAP递交 WRAP工厂监察报告,说明已向工厂发出有利于工厂的认证建议书,及向 WRAP 汇报纠正措施计划的跟踪访问结果。WRAP认证委员会审核并评估有关符合性评估证据。之后,WRAP认证委员会向合格的工厂颁发证 书。
根据工厂的不同表现,WRAP 的证书分为 A,B 及 C 类,证书有效期分别为2年,1年及半年。
Wrap验厂之工作时间管理程序
1. 目的 制定政策和程序以遵守适用法律规定下的合乎产业标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订工厂作息制度。
2. 范围 公司作息时间管理与实务,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
3.程序
3.1 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遵守适用法规下的合乎产业标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在任何情况下,不可要求员工一周内工作时间超过60小时,并确保员工在每七天之内至少有一天休息时间。
3.2 制订明确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并在招工时知会员工。
3.2.1正常情况下,公司按《劳动法》要求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a.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并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
b.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2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c.加班加点超过上述法定时间限度的,必须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
3.2.2 在生产任务严重不均衡的非正常情况下,公司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延时加班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60小时以内,特殊情况下(生产高峰期)需超过此规定的,须经过总经理批准,但不能超过每周66小时,并保证员工的健康和休息,以及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3 对违反《劳动法》规定,强迫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有权拒绝。
3.4 所有员工上下班都需打卡,电脑卡自动记录员工每天实际的工作时间。员工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可据此查证。
3.5 如有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报酬。
3.6 研究和总结生产规律,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合理安排生产,有计划地减少加班加点时间。
3.7 员工享有下列休假待遇:
3.7.1 国家法定假日(有薪假日).
3.7.2 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假。
3.7.3 员工结婚或配偶、直属亲戚死亡的,有3日带薪假。
3.7.4 女职工产假。
3.7.5 婚假。
3.7.6 丧假。
3.8 行政部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查、修订。
4.参考文件4.1《劳动法》
4.2 国际玩具业协会商业行为守则规定工作时间。
5.支持文件5.1《员工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