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证申请方具有ISO9001认证通过;
2) 国家或地方或行业有要求时,认证申请方具有规定的资质,其申请认证范围应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
3) 受审方按QC080000:2017标准建立了文件化的管理体系,现场审核前已正式运行了3个月,至少已实施一次内审和管理评审;(仅适用于初次认证)
4) 《GBT 26572-2016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5) 认证申请方承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其他要求,承诺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承担与认证有关的法律责任;
6) 被认证组织承诺获得我司认证后,按《ARES-WI-20公开文件-验证证书及验证标志使用规则》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按合同支付认证费用;按规定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