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
1.南京溧水区:
国家两化融合示范、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奖 励;创成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奖励。
2.1江阴市:
当年获评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试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 50 万元、25 万元奖励;列入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的企业,当年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一次性给予最高 15 万元奖励。
2.2无锡高新区(新吴区):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取得评定证 书的企业或通过江苏省两化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不超过 30 万元的一 次性奖励。
2.3无锡惠山区:
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贯标2.0评定的市级及以上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按照AA-AAAAA级进行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4.无锡锡山区:
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2.0,对通过国家评定并取得评定证书的企业分等级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5无锡梁溪区:
两化贯标评定证书或省两化贯标试点补贴20万,国家级两化贯标试点30万元。
2.6宜兴:
新通过两化贯标评定最高奖励30万元,获评国家两化融合贯标(升级版)标杆奖励50万元
3.镇江句容市:
通过省级及以上两化贯标试点评定的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
3.1.扬中市新坝镇:
两化贯标补助5万元
4. 苏州高新区:
对获得国家、省、市两化(深度)融合类示范企业的(两化融合、融合 创新、信息安全、三网融合基地等),分别奖励 10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对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奖励 30 万元。
4.1苏州吴江区:
当年度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两 化融合贯标示范试点企业(江苏省两化融合贯标重点培育企业),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奖励。
4.2苏州相城区:
对列入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重点培育(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5 万元、2 万元;对列入重点培育(试 点)后通过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奖励 15 万元。属于递增式 认定的给予差额奖励。
4.3常熟市:
已通过国家、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认定,且 2019 年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评定的企业,分档给予一次性补助。企业认定类最高奖补额度为:省级 20 万、 国家级 50 万,上述各类项目按奖补额部分以服务券方式兑付。
4.4昆山:
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给予50万,30万奖励。
5.南通市: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
5.1.南通港闸区 :
鼓励企业申报两化融合(融合创新)类示范试点、凡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奖励 50 万 元、10 万元和 5 万元。
5.2海安:
两化评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5.3如东:
两化评定奖励10万元。
6.淮安市: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 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被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或工业互联网类示范、试点的 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 30 万元、20 万元;被评定为省级两化融合或工业互联网 类示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6.1.淮安金湖县 :
对 2019 年度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6.2盱眙:
两化贯标补助20万元。
7.盐城亭湖区:
对认定的国家两化深度融合创新示范、试点企业,分别奖励 50 万元、20 万元;对认定的省级两化深度融合创新示范、试点企业,分别奖励 10 万元、5 万元。对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试点企业,分别奖励 50 万元、20 万元;对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试点企业,分别奖励 15 万 元、5 万元。对当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定的,奖励 10 万元。
7.1盐城盐都区:
国家、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示范类奖励60万、30万,试点类奖励30万元、10万元。通过两化评定的省级及以上两化贯标示范试点企业,奖励30万元。
8.仪征市
对当年通过“两化 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工业企业,给予 8 万元奖补。
9泰州市:
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泰州市级两业融合示范分别给予 10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奖励。
9.1泰州姜堰区
《关 于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意见》的通知(姜开党工委发〔2020〕3 号),区内中小企业在本年度当年创成国家、省级“两化融合”体系贯标 (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经营层 5 万元、3 万元。
10.宿迁市宿豫区 :
对新认定的国家 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20 万元;对新认定 的省级“两化融合”试点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两化深度 融合创新(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工程示范、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20 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11.常州市:AA级、AAA级
两化获证企业总额不超过12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贴。
11.1常州高新区(新北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类示范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企业给予30万元、10万元补助。
12.江苏徐州:两化贯标补助12-114万
安徽政策
1.安徽省:
两化体系评定企业,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1巢湖:
两化体系评定企业,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对当年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省级、合肥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2合肥蜀山区:
对当年新评定的省、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
2.3合肥肥东:
对当年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2.4肥西县:
对当年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3.芜湖:
两化体系评定企业择优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
4.铜陵:
凡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两化体系评定企业20万元。
5.池州:
两化体系评定企业10万元。奖励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有功人员,1.每年评选推进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建设先进个人10名,每人奖励3000元;每年评选推进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建设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有功人员5名,分别给予一次性重奖2万元。
5.1池州贵池区:
两化评定企业奖励10万元
6.阜阳:
对新认证的国家级两化融合企业,给予3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或服务机构,给予3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
7.毫州:
新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
8.潜山:
对于2019年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9.淮北:
新通过两化评定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
9.1淮北相山区: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10.黄山:
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30万,两化体系评定企业20万。
11.宣城郎溪县:
两化贯标奖励30万。
上海政策
1.闵行区:
对于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或列入国家、上海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示范的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金山区:
两化评定企业奖励20万元
3.奉贤区:
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青浦区:
对于列入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列入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列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